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信息、保密、信访维稳、公务接待、新闻宣传网站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政务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明创建、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顶责局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属相关场所日常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加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等工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一参与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职称评审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统战、工会、离退休人员、青年、妇女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档案和全县农业人事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
(三)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四)政策与改革股。贯彻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相关场、所改革;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五)发展规划股。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局机关脱贫攻坚工作及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六)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等。
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也就是说是属于行政管理部门。以前叫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经济运行科等机构。根据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社十九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运行监测协调处,工业发展处,产业园区处,技术改造与创新处,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军民结合推进处,生产服务处,合作交流处,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处,信息产业处,无线电管理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市中小企业局,电力行政执法处。
县,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市辖巳、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管辖或由省直接管辖。县作为行政区划,该名称始于春秋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时,推行郡县制,是县制正式设置的开端。
县、县级市之间的区别
县级市属于县这一级,同时又是属于中国城市的三类市。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确立了县级市设立标准,现仅以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00人的县为例,来分析其特点。:
1、县级市城市化进程较县快,非农人口占一定比例。
设立县级市要求县政府驻地所在镇的城镇人口不低于12万人,其中具有非农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人,全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人。
2、县级市的经济较县发达。
设立县级市要求全县乡镇以上的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15亿元(经济指标均以1990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10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100元,总收入不少于6000元。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设立县级市要求县城区有较好的城市能源设施、供水排水设施、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生态环境设施、防火设施等,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
可见,县级市不同于县,它跨入“市”的行列,属于大城市之末,小城镇和广大农村之首。县级市作为县级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的中心,上接大中城市,下联小城镇和广大农村,起着缓解大中城市压力,带动、引导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作用,因此,县级市政府职能具有自己的特点,区别于县政府职能。
第一、隶属层次不同,存在职权差异。
县政府由地级市政府或行署直管,而县级市一般由省政府直管、地级市政府或行署代管。由于隶属层次不一样,县级市政府职权较县政府职权大些,往往拥有“副地级市”的审批权。省里给予县级市明显的优惠政策,如不少县级市的城建维护费提高二到五个百分点,财政周转金每年增拨100~200万元以上。
第二、城市化进程不同,职能重点相互区别。
县政府职能重点在乡村,县改市后城市化进程加快,县级市政府职能须同时考虑城区、乡村管理,注意协调城乡关系,其中重点之一就是城市建设,这是与县政府职能重点区别之处。县级市普遍加大城市建设力度,从城市规划、城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入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管理,达到高标准城市建设。
第三、市与县名称不同,衡量政府效能的标准不一样。
县改市后,县长改为市长,县民改为市民,名称变了,衡量政府工作效能的标准更高了。一是省、地级市政府对县级市政府的要求比县政府的要求更高,如“全国卫生城”的检查,验收县级市的工作成果,而不验收县的工作成果。机构改革的试点也往往放在县级市。这样,县级市的工作标准达到了一个新层次,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二是市民对市长形象要求比对县长形象要求更高。形象反映了角色特征,市长形象是市民对市长以完整的要求和标准衡量所得的总体印象和评价。县改市后,市民开始以市的标准来衡量市长,同时也规范自己。市民关心国事、关心政事、关心城市建设的风气日盛,对市长在思想观念、廉政勤政、工作方法和艺术、举止言谈等方面的要求也就越高。
县委:
县委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
政法委
县信访局
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发展改革局
经济贸易局 教育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规划建设局
交通局 农业局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卫生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审计局
统计局 林业局
监察局 民族宗教事务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综合治理办是政府机构.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工作:以制度的形式说明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认真踏实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社区一方平安。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采取要实有效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完善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4、 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对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安全监控一定要
重点加强,并视情采取相应的果断措施。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强化安全生产技能。
6、发现安全生产隐中性 安全伤亡事故发生时,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赶赴现场,组织力量,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的责任查处。
7、结合本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按生产发展需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总结经验,找出症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二)、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1) 协调警署、工商、卫生、劳动、计划生育等有关职能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2) 按证件化管理的要求,督促其按时办理、暂住证、健康证、计划生育验证、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做到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
3) 大力开展外来流动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资源,尤其是利用好社区法制学校的平台和载体及“千校百万”的教育培训形式,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
4) 加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凸现“落脚点”的管理,牢牢抓住管理的“牛鼻子”促进房屋出租者按法、按规定出租房屋,做到“谁出租谁负责”,协助管理部门搞好各项工作。
5) 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检查,对有突出治安问题的外来流动人员聚集地,作为治安复杂地区开展重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让居民群众满意和有安全感。
6) 贯彻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为外来流动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计生、卫生等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 对服刑、在教教人员回归社会前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 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
3、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1)如何申报户口?
凭《刑满释放人员证明书》(副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证明书》(正页)并携带户口薄、本人近期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办理申报户口手续。
2)如何进行失业登记和办理《劳动手册》?
进行失业登记时需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一寸证件照3张、《刑满释放人员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证明书》。劳动手册在按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后由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发给。
3)如何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申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具备一定的经营资金,并持有本人失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工商部门书面提出申请。
4)如何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本人或家庭成员人均生活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所在地街道、镇社会救助管理所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四)、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1、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法律素质。
2、预测、预排、预报社区矛盾纠纷信息,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措施。
3、疏导、调处、协调社区内纠纷矛盾,积极维护社区稳定。
3、 受理社区居民来信来访方面的请求事项。
4、 提供法律咨询,办理社区居民和单位的有关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项。
5、 做好社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
6、 做好“110”司法、公安联动接处警工作和“12348”电话法律咨询工作。
(五)、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一、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别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
二、 律援助对象:
1、 徐汇区内未成年孤儿、社会孤老、经济特困老人及残疾人员;
2、 徐汇区内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有物质困难条件的居民;
3、 徐汇区内其他不能够支付聘请律师或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的法人和居民;
4、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由法院指定刑事辩护的被告人。
三、 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
3、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或请求合法待遇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6、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7、 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六)社区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制度
一、受案范围:
本街道、镇辖区内,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纠纷矛盾;
1、因婚姻家庭、房屋、邻里关系、债务、损害赔偿等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引发的较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2、群体性纠纷;
3、突发的、易激化纠纷;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主动要求调解的其他纠纷.
一、 调解申请应当符合的条件:
1、申请调解的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受案的范围;
2、有明确的调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有明确的调解请求和纠纷事实,证据确凿
1、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发展改革局 工业经济促进局商务局 农林畜牧水产局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财政局 审计局教育体育局 科学技术局 建设规划局交通局 国土资源局 环境保护局水务局 公安局 司法局监察局2、议事协调机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人民防空办公室3、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统计局 安监局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卫生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县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重大部署,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活动,协助县委领导处理县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负责县委文件、县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督查对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及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协调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负责县委机关的安全保卫、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承办上级党委和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1、秘书科
2、行财科
3、机要室
4、保密室
5、法规科
6、档案管理室
7、国安事务室
8、财经事务室
9、深化改革室
10、信息调研室
11、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