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设压力开关。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11.0.5 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4.3.1 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4.3.2 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一、消防水箱检测的有效途径采用临时高压供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高位水箱的任务是为系统在火灾初期提供符合相应水压要求的消防用水量。为了实现消防设备的有效应用,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检测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执行相应的检测,提高消防设备的消防有效性。
二、安装环境检测。一定要充分做好检测换镜头的检测工作,保持检测温度的合理性,在天气寒冷的情况下,需要进行一定的保暖措施,保持检修环境的整洁和通风。
三、确保消防容积合理。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浮球阀或液位控制阀的开启以及水箱水位至出水管中心线高度的水体容量符合要求。生活型消防水箱,的消防容积及防止措施必须在相关桂法的框架之下。有效消防容积只是消防水箱一项指标,因此需同时确保水箱设置高度的合理性。
四、校核重力消防水箱为系统最不利点。喷头提供的压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位水箱,如采用重力向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提供工作压力来保证喷水强度时,水箱的最低水位线至最不利点处喷头之间的相对位差,必须满足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因此,这个位差应等于一定流量的水流经的路程中发生的沿程阻力损失、局部阻力损失和保证喷头最低工作压力之和,由计算确定。一般认为,采用标准喷头的湿式系统保护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时,屋顶消防水箱的最低消防水位线至系统最高喷头的高程差,不应9于10m,才能保证最不利点处喷头所需的最低工作压力0.05 MPa的要求。
所有消防重点是单位,所有高层建筑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都应配备高位水箱
1、对于工业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高位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并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³时,仍可采用12m³;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³时,仍可采用18m³。
2、对于高层民用建筑,高位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高位消防水箱储水量应符合: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小于18m³,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物不小于12m³,二类居住建筑不小于6m³。高层建筑并联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3、当建筑内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还应满足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要求;当不能满足时,应设增(稳)压设施。
4、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除高层建筑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水箱。应利用生产或生活用水管网作为其进水管。
出水常用的有22mm、28mm、32mm,根据自来水管道的直径决定的。
1 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2 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
3 当进水管为淹没出流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防止倒流的措施或在管道上设置虹吸破坏孔和真空破坏器,虹吸破坏孔的孔径不宜小于管径的1/5,且不应小于25mm。但当采用生活给水系统补水时,进水管不应淹没出流;
4 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倍;
5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
1、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2.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3;
3.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3;
4.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m3;
5.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3,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m3;
6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m2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m3,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m2的商店,不应小于50m3,当与本条第1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其较大值。
2、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2.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3.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3时,不宜低于0.07MPa;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5.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第4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对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高度或至最不利水灭火设施的静水压力作了技术规定。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规定屋顶消防水箱压力不能满足最不利消火栓的压力,应设置固定消防水泵,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提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屋顶消防水箱应满足最不利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等灭火设备的压力0.1MPa要求;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
消防水箱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建筑初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水量,并保证相应的水压要求。水箱压力的高低对于扑救建筑物顶层或附近几层的火灾关系也很大,压力低可能出不了水或达不到要求的充实水柱,也不能启动自动喷水系统报警阀压力开关,影响灭火效率,为此高位消防水箱应规定其最低有效压力或者高度。
3、高位消防水箱可采用热浸锌镀锌钢板、钢筋混凝土、不锈钢板等建造。
4、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高位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应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对于露天设置的高位消防水箱,因可触及的人员较多,为此提出了阀门和人孔的安全措施,通常应采用阀门箱和人孔锁等措施。
2.严寒、寒冷等冬季冰冻地区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消防水箱间内,其他地区宜设置在室内,当必须在屋顶露天设置时,应采取防冻隔热等安全措施;
3.高位消防水箱与基础应牢固连接。
5、高位消防水箱间应通风良好,不应结冰,当必须设置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非采暖房间时,应采取防冻措施,环境温度或水温不应低于5℃。
在东北某大城市有一汽配城因为高位消防水箱没有采暖,冬季把高位消防水箱内的水给放空,恰在冬季该建筑物起火没有水灭火,自动喷水系统没有水扑灭初期火灾,致使火灾进一步蔓延,建筑物整体被烧毁,因此高位消防水箱一则重要,二则既然设置了就应保证其安全可靠性。
6、高位消防水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等,应符合以下规定:
1.1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1.2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1.2.2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1.2.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2.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管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没深度确定,当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时,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的保护高度;
3.高位消防水箱的通气管、呼吸管等应符合本以下的规定;
3.1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
3.2消防水池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
4.高位消防水箱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设有人孔的水箱顶,其顶面与其上面的建筑物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5.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6.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
7.当进水管为淹没出流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防止倒流的措施或在管道上设置虹吸破坏孔和真空破坏器,虹吸破坏孔的孔径不宜小于管径的1/5,且不应小于25mm。但当采用生活给水系统补水时,进水管不应淹没出流;
8.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倍;
9.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
10.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应位于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水位以下,并应设置防止消防用水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阀;
11.高位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管应设置带有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消火栓系统没有设置稳压系统要求。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7.2条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10.3.1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10.3.2条,我就不写了,反正是压力不够就要设稳压系统(稳压泵+气压罐
需要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及水箱大小: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³,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³,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³;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m³,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³;
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³;
4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m³;
5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³,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m³;
6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小于30000㎡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m³,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的商店,不应小于50m³,
第一部分是物理软化水流程,第二部分是化学除盐水流程。
物理软化水流程:来自厂区供水管网的原水(又称生水),经过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除去了原水中的固体颗粒和悬浮杂质,称为澄清水;澄清水再经过反渗透装置清除了其中大部分钙、镁离子,成为软化水。
化学除盐水流程:软化水经过除碳器,除去水中的二氧化碳(严格地说是HCO3一),再经过混床,除去水中残存的钙、镁、钠、硅酸根等有害离子,成为除盐水,也就是锅炉补给水,存储在除盐水箱,再用除盐水泵打入除氧器,最终经给水泵打入锅炉汽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