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委员设置(团支部委员会设置)

团委委员设置(团支部委员会设置)

1. 团支部委员会设置

团支部委员会 又称支委会是两课一会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人员构成一般有 团支部书记 团支部副书记(兼任班长)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以下根据情况灵活设置)文艺委员 体育委员 生活委员 学习委员 心理委员

2. 团支部委员会设置人数如何界定

团的工作委员会(街道团工委),作为县(市、区、旗)团委的派出代表机构。根据团员人数和所属团组织数量,相应确定团的工作委员会成员数量。一般情况下,委员会由7至9人组成;团员人数在1000至2000人的,委员会由9至15人组成;团员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委员会由15至21人组成。团员人数未达到相应要求,工作确有需要的,委员会成员数量也可以适当增加。

街道团工委设书记1名,一般设副书记1至3名。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采取委任制。

3. 团支部组织设置方面

团的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

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适应团员、青年流动和分布聚集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

4. 团支部委员会设置情况说明

团章规定,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班级)可以建立支部。团的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或2年。团支部委员会的人数,应根据团员的数量和工作的需要来决定,一般3—5人为宜。支部委员会设立哪些委员,也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应设立团支部一般和党支部一样设立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5. 团支部委员会委员设置标准

团干部主要包括团委书记以及副书记,除此之外还有组织部以及宣传部长和下设的副部长,也有班级团支部的书以及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这些不同的职位又分别有着不同的工作职责,在平时也负责不同的工作任务。

团干部主要包括团委书记以及副书记,除此之外还要组织部以及宣传部的部长以及组织部副部长还有副部长,另外还有各个班级的组织委员以及宣传委员。

6. 团支部委员会设置条件

不需要经过同学

首先需要写入团申请书,采取团员推荐和推选的方式决定入团积极分子。

团支部委员会应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基层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

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团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批。

6.基层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是否加入共青团。入团年龄要求必须在14岁以上28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7. 团员支部委员会内容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学生支部),生活委员(单位支部)。

团支书负责全面工作,不担任具体职务。

团支部干部的配备应坚持德才兼备的方针,根据团支部团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配备。

团支部一般设立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员不足7名的支部,可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立书记1人。团员较多的支部可增设副书记1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团支部可以增设委员,如文体委员、学习委员。

8. 团支部委员会设立

团章规定,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班级)可以建立支部。团的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或2年。团支部委员会的人数,应根据团员的数量和工作的需要来决定,一般3—5人为宜。支部委员会设立哪些委员,也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应设立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9. 团支部委员会设置要求

负责组织团支部的经常性活动;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为团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人物。

团支书为共青团支部委员会书记的简称,团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人物,对团支部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团支部书记处在团的基层建设的最前沿,其主要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组织团支部的经常性活动和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不同领域团支部要结合实际,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团支部要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

扩展资料:

团支书的要求规定: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讨论团章及有关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根据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或各项社会性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作用。

2、讨论如何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支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讨论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形成反映团员青年利益的决议。

3、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和组织开展工作,并使团员青年们在思想上认识到各项活动的必要性,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科技、文化、专业学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工作学习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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