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设置条件(安装消防电梯的前提条件)

消防电梯设置条件(安装消防电梯的前提条件)

1. 安装消防电梯的前提条件

加装电梯不只是有施工许可证。才可以施工的,需要办理建筑证,消防证等所有的证件聚齐之后才可以能够去施工的。

并不是单一有施工许可证就可以去施工的还需要很多其他的手续齐全了才可以能够允许去施工的,比如说消防证,安全使用证,这一些都是的必备的等等等很多的证件手续。

2. 设置消防电梯的要求

一、消火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系统

  《建规》8.1.2,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2.室内消火栓系统

  《建规》8.2.1,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建规》8.2.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二、灭火器

  《建规》8.1.10,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置灭火器。

  三、自动灭火系统

  《建规》8.3.8-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规》8.4.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五、防排烟系统

  1.防烟系统

  《建规》8.5.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2.排烟系统

  《建规》8.5.3,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庭;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建规》10.3.1,建筑高度不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内的的下列场所应设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建规》10.3.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建规》10.3.5,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3. 什么情况下必须设置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在首层安装的设有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是消防电梯特有的万能按钮,设置在消防电梯门旁的开锁装置内。

消防人员一按此钮,消防电梯能迫降至底层或任一指定的楼层,同时,工作电梯停用落到底层,消防电源开始工作,排烟风机开启。

4. 设消防电梯的条件

我国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规定:高度超过32米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都应设置消防电梯。那么在火灾情况下,现在的消防电梯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安全性、可靠性也不是很高。困扰消防电梯可靠使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影响消防电梯可靠使用的因素 :

(一)消防电梯易受火灾破坏 。1、消防电梯机房一般都设于建筑顶部,按规范要求,从机房安全角度考虑,都要求作独立的防火分区处理。但实际上,由于电缆、风管穿墙产生缝隙,防火门不能保持常闭等情况的存在,火灾情况下,电梯的心脏设备极易受到高温作用,导致瘫痪。 2、消防电梯的井道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但有的消防电梯与客梯合用井道,相互之间无有效防火分隔。由于客梯无消防前室要求,易受火灾破坏,从而会殃及“邻居”,导致消防电梯不能正常使用。 3、供应消防电梯电源的电缆,一般都是由大楼的强电井道排至顶部,再用桥架排入电梯机房。尽管使用防火电缆,有一定的耐火能力,但在大楼火灾的情况下很难永久保持正常供电。

(二)消防电梯易受烟气侵害 。 1、消防电梯前室无有效的防火分隔,主要是前室的墙有孔洞、防火门不能保持关闭状态。2、消防电梯前室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一般消防电梯的前室均无自然通风采光,需利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来阻止烟气进入。但是,由于前室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保证关闭、机械正压送风失效、以及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位置不当产生涡流、电梯轿厢的活塞效应作用等等情况的存在,都会导致有害烟气侵入消防电梯前室。3、消防电梯机房与其他电梯机房之间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由于非消防电梯的防火防烟要求不同,由于轿厢活塞效应的作用,极易将烟吸入电梯机房,再从机房吸入消防电梯井道,进入消防电梯轿厢,危及人身安全。

(三)消防电梯的技术目前还难以完全确保其安全使用。1、消防电梯本身无防水功能,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消防电梯的控制面板都不具备防水功能,而所有的大楼火灾,都要用大量的水扑救火灾,即使按现行规范要求设有挡水设施,消防电梯也难以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坚持使用。2、消防电梯的控制方式尚未统一。由于国家无统一的标准,所以有的消防电梯有消防专用的消防启动按钮,有的则要通过专用配套钥匙的开启才能实现同样的功能;有的专用按钮启动后,轿厢自动迫降到首层门打开,内部按钮可供消防人员使用,外部楼层按钮自动失效,而有的消防电梯专用按钮启动后,消防电梯仍然可以正常使用,轿厢不迫降到首层或外部楼层照常可以使用,无法起到消防电梯的使用要求。3、消防电梯自身无可靠的安全性能。现行使用的消防电梯大多无防坠落功能,轿厢内也无紧急逃生口。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有标准的问题、也有技术问题、更有设计、施工、管理问题。任何环节的疏漏、脱节,都会影响消防电梯的可靠使用。

二、提高消防电梯可靠性的几种方法本着设置于用,用之于可靠的原则,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修订完善消防电梯技术标准,提高消防电梯自身的可靠性。1、明确消防电梯技术标准,统一控制程序,明确消防专用功能的优先权,统一在首层设置消防专用启动按钮作为消防功能转换开关。2、对消防电梯的防水问题可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以逐步向防水电梯方向发展。3、增设消防电梯断电情况下的并层功能(电梯轿厢在就近楼层自动开门停靠功能)、通过机械手段设置防坠落功能及电梯轿厢顶部增设紧急逃生口,以确保消防电梯失效的情况下,人员能安全从轿厢内逃生。

(二)调整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要求,使消防电梯能有一个安全运行的环境。1、改进消防电梯的防烟设计。目前规范强调消防电梯前室正压送风,以提高前室风压的方法来达到阻止烟气进入的目的。由于设置位置及防火门难以保持常闭的原因,此方法实际防烟的效果不一定理想。通过消防电梯井道送风加压的效果可能更为理想,其阻止烟气进入前室、轿厢的效果应更为明显。2、强化消防电梯前室的堵、排水能力。尽管规范对此已有要求,但在工程中成功应用的还不多。由于火灾扑救需大量用水,极易导致水流进电梯,影响使用。故应强调消防电梯前室内,电梯口至门口有一定的下水坡,同时应在电梯口增设排水槽,通过电梯井道内的专用将水排至集水井,以有效阻止流水进入消防电梯。3、改进消防电梯电缆的敷设方式。现行方式敷设的电缆容易受到火灾威胁,可以将消防电梯电缆由其井道直接从下部配电间接入电梯机房,以减少火灾对电缆的威胁。4、适当降低建筑配置消防电梯的条件。由于消防电梯要想真正能发挥作用,其设置要求相当高,且高层建筑相对集中的城市都配有45米左右的消防登高车,为降低建筑成本,建议将设置消防电梯的标准,建筑高度由32米调整到45米,甚至更高。

5. 安装消防电梯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2.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

3.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4.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5.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7.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8.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9.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10.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11.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6.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6.3.1.1 一类公共建筑。    6.3.1.2 塔式住宅。    6.3.1.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6.3.1.4 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6.3.2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 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²时,应设1台。    6.3.2.2 当大于1500m²但不大于4500m²时,应设2台。    6.3.2.3 当大于4500m²时,应设3台。    6.3.2.4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6.3.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3.3.1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6.3.3.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²;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²。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²;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²。    6.3.3.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6.3.3.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6.3.3.5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3.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6.3.3.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6.3.3.8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6.3.3.9 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6.3.3.10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3.3.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条文说明

6.3 消防电梯6.3.1 普通电梯的平面布置,一般都敞开在走道或电梯厅。火灾时因电源切断而停止使用。因此,普通电梯无法供消防队员扑救火灾。若消防队员攀登楼梯扑救火灾,对其实际登高能力,又没有资料可参考。为此《高规》编制组和北京市消防总队,于1980年6月28日,在北京市长椿街203号楼进行实地消防队员攀登楼梯的能力测试。测试情况如下:    203号住宅楼共十二层,每层高2.90m,总高度为34.80m。当天气温32℃。    参加登高测试消防队员的体质为中等水平,共15人分为3组。身着战斗服装,脚穿战斗靴,手提两盘水带及19mm水枪一支。从首层楼梯口起跑,到规定楼层后铺设65mm水带两盘,并接上水枪成射水姿势(不出水)。    测试楼层为八层、九层、十一层,相应高分别为20.39m、23.20m、29m。每个组登一个层/次。这次测试的15人登高前后的实际心率、呼吸次数,与一般短跑运动员允许的正常心率(180次/min)、呼吸次数(40次/min)数值相比,简要情况如下:    攀登上八层的一组,其中有两名战士心率超过180次/min,一名战士的呼吸数超过40次/min。心率和呼吸次数分别有40%和20%超过允许值。两项平均则有30%的战士超过允许值,不能坚持正常的灭火战斗。    攀登上九层的一组,其中有两名战士心率超过180次/min,有3名战士的呼吸次数超过40次/min。心率和呼吸次数分别有40%和60%超过允许值。两项平均则有50%的战士超过允许值,不能坚持正常的灭火战斗。    攀登上十一层的一组,其中有4名战士心率超过180次/min,5名战士的呼吸次数全部超过40次/min,心率和呼吸次数分别有80%和100%超过允许值。徒步登上十一层的消防队员,都不能坚持正常的灭火战斗。    以上采用的是运动场竞技方式测试。实际火场的环境要恶劣得多,条件也会更复杂,消防队员的心理状态也会大不相同。即使被测试数据在允许数值以下的消防队员,如在高层建筑火灾现场,难以想象都能顺利地投入紧张的灭火战斗。目前还没有更科学的资料或测试方法比较参考。现场观察消防队员登上测试楼层的情况看,个个大汗淋漓、气喘嘘嘘,紧张地攀登,有的几乎是站立不住。    从实际测试来看,消防队员徒步登高能力有限。有50%的消防队员带着水带、水枪攀八层、九层还可以,对扑灭高层建筑火灾,这很不够。因此,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具体规定是,高度超过24m的一类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其它类型住宅、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都必须设置消防电梯。6.3.2 基本保留原条文。设置消防电梯的台数,国内没有实际经验。本条主要参考日本有关规定编写。为满足火灾扑救需要,又节约投资,根据不同楼层的建筑面积,规定了应设置的消防电梯台数。6.3.3 在原条文的基础上,作了修改补充。对设置消防电梯的具体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设置过程中,要避免将两台或两台以上的消防电梯设置在同一防火分区内。这样在同一高层建筑,其它防火分区发生火灾,会给扑救带来不便和困难。因此,消防电梯要分别设在不同防火分区里。    二、发生火灾,为使消防队员在起火楼层有一个较为安全的地方,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能顺利地进行火灾扑救,因此,规定消防电梯应该设置前室。这个前室和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一样,具有相同的防烟功能。    为使平面布置紧凑,方便日常使用和管理,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可合用一个前室。为满足消防电梯的需要,规定了前室或合用前室必须有足够的面积。    对住宅建筑,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为节省投资和面积,对高层住宅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面积,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作了适当地调整。    三、消防电梯的前室靠外墙设置,可利用直通室外的窗户进行自然排烟。火灾时,为使消防队员尽快由室外进入消防电梯前室,因此,强调它在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入口。若受平面布置的限制,外墙出入口不能靠近消防电梯前室时,要设置不穿越其它任何房间的走道,以保证路线畅通。这段走道长度不应大于30m,是参考了日本有关的规定。    四、为保证消防电梯前室(也可能是日常使用的候梯厅)的安全可靠性,前室的门必须是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但合用前室的门不能采用防火卷帘。     五、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常常是以一个战斗班为一组,计有7~8名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具同时到达起火层。若消防电梯载重过小,会影响初期火灾扑救。因此,规定了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轿厢内净面积不小于1.4m²,其作用在于满足必要时搬运大型消防器具和抢救伤员的需要。    六、实际工程中,为便于维修管理,几台电梯的梯井往往连通或设开口相连通,电梯机房也合并使用,在发生火灾时,对消防电梯的安全使用不利。因此,要求它的梯井、机房与其它电梯的梯井、机房之间,应该用具有一定耐火等级的墙体分隔开,必须连通的开口部位应设防火门。    七、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要尽快地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这就能大大减少火灾对人员安全的威胁,使火灾造成的损失大大减小。为此对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作了必要的规定。    八、消防电梯轿厢装修材料不燃化,有利于提高自身的安全性,相应的不燃材料用于轿厢内装修的规定是必要的。    九、起火层在灭火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水流入消防电梯井道,同时还会有水蒸气进入。为保证消防电梯在灭火过程中正常运行,对井道内的动力、控制线路有必要采取防水措施,如在电梯门口设高4~5cm的漫坡。    1977年11月,国内某高层公寓火灾,1989年3月,国内某宾馆火灾的扑救过程中,都碰到过同样的问题。因此作了规定。    十、专用操纵按钮是消防电梯特有的装置。它设在首层靠近电梯轿厢门的开锁装置内。火灾时,消防队员使用此钮的同时,常用的控制按钮失去效用。专用操纵按钮使电梯降到首层,以保证消防队员的使用。    十一、灭火过程中有大量的水流出。以一支水枪流量5L/s计算,10min就有3t水流出。一般灭火过程,大多要用两支水枪同时出水。随着灭火时间增加,水流量不断地增大。在起火楼层要控制水的流量和流向,使梯井不进水是不可能的。这么多的水,使之不进入前室或是由前室内部全部排掉,在技术上也不容易实现。    但是,在消防电梯井底设排水口非常必要,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将流入梯井底部的水直接排向室外,有两种方法:    消防电梯不到地下层,有条件的可将井底的水直接排向室外。为防雨季的倒灌,排水管在外墙位置可设单流阀。    不能直接将井底的水排出室外时,参考国外做法,井底下部或旁边设容量不小于2.00m3的水池,排水量不小于10L/s的水泵,将流入水池的水抽向室外。

7. 电梯安装消防要求

国家住建部规定,十层或者以上都要安装电梯,十层以下还有有规定能不能安。  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以下五种情况应设置消防电梯:  1.高层一类民用公共建筑;  2.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塔式住宅;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其他二类公共建筑;  5.建筑高度超过32米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和库房。

8. 安装消防电梯的前提条件是

消防电梯应设前室,其面积为: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为: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lOrri2。

(2)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布置,在底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3)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Oh的隔墙隔开。如在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5)消防电梯内应设有电话及在首层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O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1:-'s。

(7)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8)消防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9)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消防电梯的功能

(1)当发生火灾时,应封闭电梯井道、关闭梯门。同时为了乘客的安全,应将乘客送往首层站,使乘客尽快脱离现场。在消防人员到达现场时,能借助消防电梯求援、灭火。

(2)消防电梯在首层站装有消防按钮,消防按钮在平时用有机玻璃封闭,不能随意按动消防按钮。在火灾发生时,打碎面板,按下消防按钮,电梯即进入消防运行状态。

(3)消防电梯的运行包括两种状态:消防电梯在运行中返回首层和消防队员专用。

1)在运行中返回首层的要求:①消除内指令、中止厅门的召唤;②将门关闭,断开门厅回路,但安全触板仍起作用;③电梯如果正处于上行中,则立即在最近层停靠,不开门,然后返回首层站;④如果电梯处于下行时,则直接返回首层站;⑤开门中的电梯,立即关门返回首层站;⑥如果电梯已在首层,则立即打开厅门进入消防队员专用状态。

2)消防队员专用状态应具备的功能:①厅门召唤切除;②恢复轿内指令按钮功能.便消防队员操作;③实行开门待机;④关门按钮无自保持功能,即应紧按关门按钮直至门关闭,电梯起动后,方可松手,关门过程中,如松开按钮门则自动打开;⑤切除自动返回首层站的功能(如果原来有);⑥有些电梯还设有轿内指令一次有效性能.即内指令无自保,消防队员在按关门按钮的同时也按紧希望到达楼层的指令按钮,直至电梯起动时才松手,停梯时即使有其他楼层的指令,也会被自动消除。如果是直流发电机一电动机拖动的电梯,在消防运行时,原动机不关闭。

9. 安装消防电梯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首先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另外必须保留原楼梯或新建楼梯作为安全应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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