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2年是哪一年 | 一位女子回忆民国32年发生的那些事

民国三十二年,那年按公历说,是1943年。七月的一天,我爹带了个身材肥胖、满脸横肉的中年妇女到家来,进门就咋呼:大丫头,好福气了,爹把财神奶奶给你领到家来了。

一个民国妓女的悲惨回忆,那些整天向往民国的女子,定会大失所望!

上世纪五十年代,天津妇女会对旧社会时沦落风尘的失足妇女进行过安置工作。

期间,不少人愿意将自己的经历讲述出来,以揭发旧社会的黑暗、无情、冷血。其中,一位名叫程金梅的女士,是这样说的:

我老家是静海那边的,往上倒几辈儿,都是土里刨食儿的泥腿子。传到我爹这一辈儿,家里多少有了点积蓄。可是这人啊,一旦有了钱,他就不学好了。我爹整天跟街上的几个“无事由”胡混,慢慢着,他学会了抽大烟。

沾上这玩意儿,家里面就是有金山银山,也不够糟践的。这不,不过才半年光景,就把好好的一个家折腾得毛干爪净。瓮里没米,缸里没面,我们姊妹四个只能饿肚子了。

我在姊妹之间排行老大,那年我十七岁,已经定了亲,我爹急着没钱抽大烟,于是腆着个大脸,跑到人家家里,催着人家赶紧把我娶了,他好拿着彩礼钱去当“活神仙”。

那户人家也不富裕,意识到跟我们这样的人家当亲家一定会吃亏,索性推了婚事,另娶了另外一户本分人家的闺女为妻。

我爹急了眼,上人家的家里闹腾了几回,结果把人家给惹火了,几个大小伙子把他揍了一顿,威胁他再敢胡闹,就把他扔河里淹死。

我爹怂了,不敢再去闹腾了,可他心里窝着火,索性一股脑地全都撒在了我的身上,骂我、打我,说我拖累了他,正该把我卖了。

我整天挨打受气,好几回都想着不活了,可我妈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还说,人来到世上,就是受罪来的,多会儿把所有的罪都受够了,多会儿也就该享福了。

我听了妈的话,不再寻死觅活了。我整天琢磨,我的罪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民国三十二年,那年按公历说,是1943年。七月的一天,我爹带了个身材肥胖、满脸横肉的中年妇女到家来,进门就咋呼:大丫头,好福气了,爹把财神奶奶给你领到家来了。

咱长话短说吧。那个胖女人跟看牲口似的,在我身上这儿掐一下,那儿捏一把。末了,咯咯笑着说:不赖,不赖,这丫头身上没邪味儿,身段儿也周正,牙口也齐整,头发够滑溜,精神头儿也好,是块好材料。

我那缺了八辈子大德的亲爹啊,你咋能这么狠心,把你亲生的闺女当个物件儿给卖了呢!

我哭我闹,我说什么也不肯跟那个胖女人走。胖女人把眼一瞪,恶狠狠地说了句: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

她朝着院外吆喝了一嗓子,紧跟着四个恶汉赛一阵风般地从外面冲来进来。原来,她留有后手,提前在外面安插好了人手,只等她一声召唤,那些人立马进来绑人。

我一个小女人,怎是那四条恶汉的对手,手脚被捆了个结识,怕我咬舌头,给我戴上了“嚼子”。这下,人真的变成牲口了。

就这么着,我被胖女人绑到了天津,卖进了一家招牌为“永春”的堂子里。

永春堂是个大堂子,东家名叫佟福海,听说是大混混佟五爷的本家,还是青帮弟子,跟“红帽衙门”、“白帽衙门”通着气儿,正宗黑白两道通吃的人物。

东家平时不在堂子里呆着,把全部的买卖交给老鸨子王妈打理。

这个王妈四十多岁,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天津话,她原本是关外牡丹江的人氏,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天津,跟佟福海混到了一块儿,从佟福海建起永春堂的那天起,她就是“领家妈”。

王妈这个人,看外面整天笑呵呵,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可一旦发起了狠,比白帽衙门那些日本宪兵折磨人的手段还邪乎。所以,姐妹们给她偷偷起了个外号“夜叉王”。形容她比那青面獠牙的夜叉还要凶恶。

我刚进来,哪会知道她的厉害。我是良家,岂能从她。她也不着急,也不恼火,笑呵呵地喊过来两个专门在暗门子里混饭辙的混混。说了句:伺候着吧。

那俩混混立即凶相毕露,二话不说,拖到后院,拿绳子把我给吊在了木架子上。

王妈笑着走过来,手里拎着一根用几股电线拧成的鞭子,挽起袖子,将鞭子抡开了,朝我的身上招呼。打得我胡说八道,浑身是伤的时候,她才停下手来,问我:服吗?

我不敢说不服,但又不愿意说服,哭着不说话。她说:你在这儿好好想想,多会儿想明白了,我多会儿让人把你放下来。你要想不明白,就一辈子在这儿挂着吧!

捱到半夜,我终于扛不住了,我大声喊叫:我服了,妈啊,把我放下来吧!

养了半个月的伤,我被逼无奈,只能“下水”了。

后来,我听几个姐妹说,在我前面有两个姑娘,说什么也不肯“下水”,王妈发了火,把她俩活活给打死了。还有个怀了孕的姐妹,也是被王妈用鞭子活活打死的,一尸两命,真够缺德。

干这个行当,不怕客人粗野,就怕“杨梅大疮”,这在当时是治不了的病,染上了就只能等死。我见过几个得了这个病的姐妹,可惨可惨了。

有个跟我关系比较要好的姐妹,名叫翠玉,她就一个没留神,染上了这个病。

才不过几天的光景,原本好好的一个人彻底颓了,脸色苍白,形容枯槁,走路晃晃悠悠,说话神神叨叨,整天以泪洗面,好几回跪下求我帮她,她不想死。

我自身都难保,哪还有本事救她。我倒是帮她求过王妈拿点钱出来,把她送进租界里洋人开设的医院。王妈冷冰冰地说:她没用了,死了反倒清净。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给她花钱,不是打水漂啊!

王妈不给花钱,翠玉就只能等死。可是生意却不能断,王妈让她继续“做买卖”,一天也不准歇着。

两个月后,毒蔓全身,翠玉的身上出现了十好几处溃烂。由于担心毒水传染到自己身上,所以谁也不敢靠近翠玉。即便是我这个好姐妹,也只敢隔着门窗跟她说话。

到最后,翠玉的头发都掉光了,鼻子竟然烂掉了,那模样要多吓人就有多吓人。

堂子里的人都明白,翠玉彻底救不活了,她的头顶上烂了个洞,堂子里的人管这个叫“通天炮”,也就意味着“杨梅升天”,纵有大罗真仙,也束手无策了。

翠玉最后是活活“烂”死的,堂子里的人不敢收尸,担心沾上毒水。王妈给了几个要饭的叫花子几个小钱,让他们负责把翠玉的尸体弄走。

叫花子不怕毒水,他们用褥子把翠玉的尸体一裹,再用绳子捆了几道,扛起来就走。至于弄到了什么地方,我不清楚。几个月后,才从一个姐妹的口中得知,翠玉的尸体被丢进了北运河,连一捧黄土都没有。

翠玉“走”后,我又在火坑煎熬了几个年头,直到新中国成立,新政府明确规定废除娼妓的那天,我才得以跳出苦海,二次为人。

我没有回静海老家,一是没脸回去,二是恨透了那个把我亲手推入火坑的亲爹。我被安排进了纺织厂工作,经过单位领导的撮合,跟丧偶的“保全工”老冯成了家。

老冯是老实人,不嫌弃我的过去,对我很好。他那两个孩子,拿我当亲妈对待。我娘说得对,人到世上是受罪来的,我的罪受到头了,就该享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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