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机构设置(国资委的职能)

国资委机构设置(国资委的职能)

1. 国资委的职能

在央企中也是名列前茅的,这三家央企分别是: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三家央企的背景,以及他们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

一、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9年12月9日,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总部设在北京。国家管网集团主要从事油气干线管网及储气调峰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负责干线管网互联互通和与社会管道联通,以及全国油气管网的运行调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剩余管输和储存能力,实现基础设施向用户公平开放。

从公开资料可以看出,国家管网是负责油气运输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在管网成立之前,这些设施都是中石油和中石化等负责的,并且都有相应的下属公司,实现管输和生产、销售分开,以及向第三方市场主体的公平开放,也是将“两桶油”的上述设施整合。

二、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0年3月31日,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且监管的商业类国有独资公司。中国融通集团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房地产、农业、酒店及旅游业、商业服务、资源回收利用、科技服务、医疗健康、安保服务、财务、保险等领域。

从公开资料来看,这家公司也没有什么独特的地方,甚至很多都是非常普通的产业。要是这样想,那就错了,实际上中国融通经营的是解放军移交的全国范围内所有经营性资产及物业和农场等,在各省市基本都设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因其手中掌握大量地产资源,被称为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后资产最大的央企。

三、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0年10月23日,2020年以前由水利部代表国务院管理,2020年10月转归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成为实际上的中央企业,公司经营范围含调水工程开发建设与运营;水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的生产和供应;项目投资;电力生产等。

从公开资料来看,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此前就存在,只不过一直下水利部下面,如今转化给了国资委,才真正亮相的。从名字也能看出来,这家公司跟南水北调工程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可以说以后关于南水北调的建设运营以及统筹发展都要经过这家公司,南水北调工程之大,耗资之巨,影响之深远,想必都非常清楚。所以公司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2. 国资委的职能作用

国资委全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机构性质、职能等都在其官方网站中都有详细介绍。

3. 国资委的职能部门

国资委更名后叫国资局。守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绝不可缺位。在“该管”的事项上管得更严,监督更具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成为国资委归位“管资本”的应有之义。

委“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4. 国资委的职能权限

央企都是国企,而国企未必是央企。国企是全国所有制企业的简称,包括央企在内。央企是中央直属企业的简称,例如中石化、中石油、中航等。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目前,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约占30%左右。中央企业是我国国企的主力军。在我国,按国有资产的用途,可以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在经营性资产中,按政府的管理权限,可以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

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

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5. 国资委的职能是什么,是公务员吗?

1.如果省政府直接管辖的省级国企,则属于正厅级别编制。

2.如果是省国资委管理的省级国企,一般是副厅级别编制。

如果是一般的国企主任就是正科级。

主任科员是中国公务员职务的一种,属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主任科员是正科级,属于非领导职务,所以职责略低于科长、乡长、镇长等领导职务的正科级领导职务。

6. 国资委的职责

鞍钢集团作为股份制央企,国家作为其最大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既然是中央政府出资,责任就有中央政府,也就是国务院履行。但实际上,都是有国资委,也就由管理国有资产的国资委代表中央政府,履行其作为出资人的义务,国务院不直接负责。

7. 国资委的职权

六部与尚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六部,是中国隋唐至清末中央行政机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总称.尚书,是中国古代官职名之一.  吏部:又称天官,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    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支等事务;    礼部: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礼、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等;    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物;    刑部: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物;    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    各部的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 古今对比:吏部:中央组织部.    户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口计生委、审计署、人民银行.    礼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文化部.    兵部:国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刑部: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    工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水利部.    (其余:发展改革委职权由内阁控制、公安部职权分散在地方行政、国家安全部被东厂及锦衣卫分权、监察部即监察院、商务部职权应属内廷、无卫生部概念、无中央外联部概念、国资委职权应属内廷)

8. 国资委的主要职能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接受国资委授权,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性管理。

国资委通过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授权,将国有资产推向市场,实现了国有资产行政性宏观性管理与微观性经营性管理的衔接。

9. 国资委的职能法院判郑州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缩水

监管部门不一样了,郑煤集团以前是归省政府部门监管的,现在归郑州市管理。

郑州煤电公告,公司接控股股东郑煤集团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其直接持有郑煤集团72、03%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郑州市国资委,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郑煤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郑州市国资委。

10. 国资委的职能,用八个字概括

性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主要权利:

1、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1. 国资委的职能转变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属于区县级国资委的下设部室,具体职能是:   

一、根据管委会、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管委会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拟定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和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区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选聘提名、任务提名和业绩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加强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负责董事会、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区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统计、稽查、分析。   

六、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   

七、负责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产经营收支预算,负责收缴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收益,统筹使用和监管。   

八、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九、审批监管区属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改革、产权转让、增资、合并、分设方案以及按程序审批不良资产的核销。   

十、承办管委会、区政府和上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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