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方法。
2、坑底隆起(回弹)宜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采用几何水准并配合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高程的金属杆或钢尺等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项修正。
3、围护墙(边坡)顶部、立柱及基坑周边地表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竖向位移报警值按表6.3.3确定。
沉降观测点应该是在建筑物竣工验收后,根据要求布置观测点进行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点布设间距不得大于15m,在建筑物转角处必须设置
指对被观测物体的高程变化所进行的测量中所使用的观测点。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符合高程测量精度等级有关规定,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的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
(1)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置三个以上水准点,水准点的间距不大于100米。 (2)在场区内任何地方架设仪器至少后视到两个水准点,并且场区内各水准点构成闭合图形,以便闭合检校。 (3)各水准点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地面沉降和震动区范围之外,水准点的埋深要符合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大于1.5米)
沉降观测点的标准高度大约在15cm~30cm之间,而且这个沉降观测点的位置也有着严格的要求,按照观测点的设置规范,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必须均匀分布在它的四周围。沉降观测这项工作必须由专业的检测人士来操作,首先我们要准备好水准尺这个检测仪器,然后将水准仪下埋在规定的位置,在观测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五定的规范,这样才能检测出最准确的数值。沉降观测点的观测时间也有一个观测周期,一般情况下,都是两次为一个周期。
建筑物四个大角处设置沉降观测点,长度≤40米的厂房中间必须设置
一般15米到30米布置一个沉降观测点,根据现场情况和甲方愿意支付资金选择。
是否做沉降观测与主体结构高度无关,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物均须做沉降观测。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2、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3、地基经过地基处理的建筑物;
4、加层、扩建的建筑物;
5、受临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①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宜设在下列位置: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地基基础类型、不同上部结构、沉降缝及建筑物裂缝的两侧;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的建筑物的承重内纵墙处等。
②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测量资质(如已使用工程沉降观测应具备乙级以上资质),沉降观测的精度等级应达到II级水准测量。
③观测频率:施工期间,基础或地下室完成后开始观测;主体施工阶段民用建筑可每加1-5层(多层建筑应每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墙体、安装设备等)分别进行观测;主体结束后每月观测一次。沉降速度≥2.0mm/d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停工期间,可每2-3个月观测一次,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测一次。使用期间,一般竣工后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一般情况设置在建筑角部,沿着周围布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