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缝设置要求(抗震缝的设置要求)

抗震缝设置要求(抗震缝的设置要求)

1. 抗震缝的设置要求

按国家规范,房屋的设防烈度为7度,就是说至少能承受烈度为7度的地震。抗震度数和地震的里氏级数不一样。我国抗震设防烈度分6-9度,度数越高要求越严。

根据2002年起实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要求做到: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50年一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475年一遇)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1641-2475年一遇)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一、防震缝宽度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mm;

3)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

二、8、9度框架结构房屋防震缝两侧结构层高相差较大时,防震缝两侧框架柱的箍筋应沿房屋全高加密,并可根据需要在缝两侧沿房屋全高各设置不少于两道垂直于防震缝的抗撞墙。

抗撞墙的布置宜避免加大扭转效应,其长度可不大于1/2层高,抗震等级可同框架结构;框架构件的内力应按设置和不设置抗撞墙两种计算模型的不利情况取值。

2. 防震缝的布置要求

地基基础抗震设计要求

1 高度超限时地基基础的抗震要求 要控制建筑物周边桩身尽量不出现拉力或超过桩在竖向力偏心作用时的承载力。当无法避免部分桩出现拉力时,这部分桩应按抗拔桩进行设计并考虑反复荷载的不利作用,开应加强桩身与承台板之间的连接。

2 平面不规则或平面尺寸过长时的抗震要求 平面不规则或平面尺寸过长的结构,对地基不均匀沉降非常敏感,设计中应验算各主要控制点的沉降量,严格控制建筑物的绝对沉降,避免过大的沉降差,以减少沉降对上部结构的影响。具体措施包括,合理控制基础底板的厚度、强度和配筋,调整桩长和桩位布置,加强筏板基础的整体性利整体刚度等。

3 竖向不规则或建筑物高差较大时的抗震设计要求 竖向不规则的结构或建筑物高差较大的结构,对地基的不均匀沉降也很敏感,设计中应采取6.2中的措施以减少地基不均匀沉降对卜部结构的影响。

4 超限高层建筑下有液化土层和软弱土层时的抗震措施 (1)应根据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的液化等级,以及场地液化效应等的影响,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或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 (2)液化土的桩周摩阻力及桩水平抗力均应乘以相应土层的折减系数,以考虑液化土层对桩身承载力的不利影响。并应加强桩身与承台板之间的连接。 (3)当上部结构中设有沉降缝(兼防震缝)时,缝宽应按上海市的有关设计规程确定,当有较厚的严重液化土层时,缝宽宜适当加大。 (4)抗震设防类别为甲、乙类高层建筑的地下或半地F结构,当基础底面位于或穿过可液化土层时,宜在抗震设计中,考虑土层中孔隙水压力上升的不利影响。

3. 抗震缝一般在什么情况下设置

不需要。房屋建筑中防震缝基础不需要断开,为使建筑物较规则,以期有利于结构抗震而设置的缝,基础可不断开,如果在抗震缝边立柱,墙边与柱外皮持平,两柱外皮之间净尺寸就是抗震缝宽度。

防震缝的设置原则有: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当高度不超过15米时,不应该小于100毫米,如果超过了15米,那么6度、7度、8度、9度就应该相应的每增加高度5米、4米、3米和2米,也应该加宽20毫米。

4. 抗震缝设置要求的高度包括突出的小房子嘛

沉降缝是针对建筑物存在高差比较大的部位设置,伸缩缝是根据建筑物长度不大于50设置一道,可以买本工具书来看下。通常讲究三缝合一,这样方便施工同时便于质量检查及控制,基本上是不大于50M设置一道

5. 抗震缝设置要求规范

防震缝的最小宽度不以结构抗震等级而改变。在框架、框-剪、剪力墙几种结构型式中,框架结构的防震缝的最小宽度最大,剪力墙结构的最小。见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1.4钢筋混凝土房屋需要设置防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震缝宽度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mm;

3)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

2(略)。

6. 抗震缝多长设置

平面长度不能超过60米,要设置。同时设置抗震缝还有其他一些,比如建筑的低跨和高跨交界的地方,不管是否超过60米,都宜设置抗震缝。

7. 抗震缝的设置规范

1.给排水部分:

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 者,当其采用吊架固定时,应按规范第8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承;

8 度、9 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其直线长度超过50m 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

2.暖通部分:

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当必须穿越时,须在抗震缝两边各装一个柔性管接头或在通过抗震缝处安装“门”形弯头或设伸缩节。

8. 抗震缝宽度 抗震规范

时设缝

装配式框架结构处于室内或土中时,建筑长度超过75m设缝;处于露天环境时,建筑长度超过50m设缝。当排架结构处于室内或土中时,建筑长度超过100m设缝;处于露天环境时,建筑长度超过70m设缝。现浇式框架结构处于室内或土中时,建筑长度超过55m设缝;处于露天环境时,建筑长度超过35m设缝。 扩展资料 防震缝宽度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

9. 防震缝最小宽度的设置要求

1,基础是一个,上部墙或者柱子并列分开,中间有个小间隙,地震时有个缓冲。  

2,防震缝是指地震区设计房屋时,为防止地震使房屋破坏,应用防震缝将房屋分成若干形体简单、结构刚度均匀的独立部分。为减轻或防止相邻结构单元由地震作用引起的碰撞而预先设置的间隙。  

3,设置防震缝,可以将复杂结构分割为较为规则的结构单元,有利于减少房屋的扭转并改善结构的抗震性能。但震害表明,按规范要求确定的防震缝宽度,在强烈地震下仍有发生碰撞的可能,而宽度过大的防震缝又会给建筑立面设计带来困难。因此,设置防震缝对结构设计而言是两难的选择。

10. 抗震缝的设置要求及原则

根据《高规》3.4.10 设置防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震缝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框架结构房屋,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剪力墙结构房屋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剪力墙结构房屋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50%,且二者均不宜小于100mm。

2防震缝两侧结构体系不同时,防震缝宽度应按不利的结构类型确定;

3防震缝两侧的房屋高度不同时,防震缝宽度可按较低的房屋高度确定;

4 8、9度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房屋,防震缝两侧结构层高相差较大时,防震缝两侧框架柱的箍筋应沿房屋全高加密,并可根据需要沿房屋全高在缝两侧各设置不少于两道垂直于防震缝的抗撞墙;

5 当相邻结构的基础存在较大沉降差时,宜增大防震缝的宽度;

6 防震缝宜沿房屋全高设置,地下室、基础可不设防震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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