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女子因家暴提离婚后遭丈夫杀害,半年前已写好遗书,生前被丈夫威胁“离婚就要你死”。死者姐姐称妹妹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法院没判离婚,要求调解,有一个冷静期。还表示妹妹面部被砍了19刀,牙齿全部被砍没了。
所谓的“畜牲不如”,大概指的就是这种人。和这种“畜牲”结婚,一开始就埋下了不幸的种子,这受害人大概也已预感到。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为他生儿育女,这就是错上加错了。这对儿女,这辈子心灵上得遭受多大的折磨。 我们看到这位女子半年前就已写好遗书,心中的不祥预感就很明确了。这位女子提起离婚诉讼后,本应尽量避免与这种畜生单独相处或在提出诉讼后,申请人身保护令,做好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预防工作,或许能避免这一悲剧的发生。 我们深深的同情这位女受害者,对于杀人犯,我想法律会给他最严厉的刑罚,这种死有余辜的畜牲,死后也会坠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安宁。 有网友有疑问,说这起杀人案与《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有没有关系?我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其实,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就有防止矛盾激化的意思,但任何预防性的法律对这种畜生不如的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对于受害人,我们也只能是怒骂命运不公,好人为什么没好报,惨遭如此灭绝人性歹徒的杀害!西方有位哲人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尤其在今天,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逐步提高,有追求爱情的权力,盲目的婚姻往往会种下不幸的祸根。这们这位女受害人的遭遇不就是无爱婚姻的牺牲品吗?斯人已逝,罪犯终将吞噬复仇的子弹,但这件案件留给我们太多的思考,中国的婚姻家庭观念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比如丁克家庭、两头婚婚姻、不婚主义、搭伙式婚姻。在这重大的转型时期,离婚的家庭会越来越多,我们每个人都要保护好自己,也要保护好家人,运用好法律武器,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