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今日头条的辩护律师在一起涉及侵犯用户隐私的案件中辩称“通讯录不属于个人隐私,不应该保密”,此番表态引发了网络争议。昨晚今日头条方面发布公告对此作了解释,宣称今日头条绝对不认可“通讯录不属于用户隐私”的说法。
今日头条方面表示,“关于媒体报道《今日头条:通讯录信息不属于用户隐私》相关新闻。今日头条绝对不认可“通讯录不属于用户隐私”的说法。我们认为,律师答辩意见的观点需要结合完整的上下文和诉辩双方观点来理解,简单截取律师发言片段不能作为公司观点。今日头条尊重用户的个人隐私,用户数据必须由用户授权使用,权利属于用户,今日头条也一直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服务用户。”
媒体报道称,日前今日头条因为侵犯用户隐私被市民刘先生告上法庭,今日头条”APP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提出,刘先生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涉案头条账号是由他实际使用的,也未证明出现在涉案头条账号添加好友页面推荐人列表中的用户是其通讯录联系人,属其个人隐私信息,因此刘先生并非此案适格主体,无权提起本案诉讼。
至于通讯录信息,该公司认为这不属于原告个人隐私信息,电话号码在日常民事交往中发挥信息交流作用,不但不应保密,反而是需要向他人告示。虽然通讯录中包含有个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但这些并非是原告本人的信息,而是其社会网络成员的信息,故该等信息不属于原告的“隐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