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学生被害父亲向景区索赔?浙大女学生被害景区是否承担一定责任?
有责任就要作出赔偿7月30日,距#浙大女学生被害案宣判#过去4天,被告人熊志城获死刑。此前,浙大女生小谭在灵隐景区游玩,被熊志城连捅数刀,强制猥亵。
小谭父亲希望景区能承担责任并作出赔偿,“全国知名5A景区,大白天一个人不能去吗?”如果这样的话。你在路上出车祸,是不是也要起诉道路管理者啊,你们的道路白天为何都不安全?法律也不会支持,出于人道主义,景区可以给点慰问金,从这个悲剧中也让很多景区需要思考,景区的安全工作如何做好?游客花钱去景区,不能无缘无故被害?景区不能只赚钱不能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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