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否认裁定破产:法院只是接受了破产清算申请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深圳中院正式裁定金立破产,让金立重组案引发一波讨论。
深圳中院称,因涉案债权(本息总计2. 67 亿元)已经到期至今未能获得清偿,证明金立公司缺乏清偿能力。故而作出如上裁定。
对此,金立方面回应称,这一裁定,“是接受了破产清算申请,不是裁定破产清算。目前仍然是破产重组方向。”也就是说,进入破产程序,并不代表破产分配。是破产清算还是破产重组,还要看接下来大家表决。
此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 12 月 10 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