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诸葛女士在计划购买闫女士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桥附近的一座3层别墅,总价大约是在4600万元,在今年4月6日的时候,诸葛女士为此支付了50万的定金,原本一切都是在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但是在等到履行合同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一件事。
据了解,在当天的履约过程当中,正好赶上了清明节,诸葛女士在观看别墅的时候,意外发现在别墅院落外墙的小树林间,竟然有好几个坟头,并且在坟头上面还有祭祀的鲜花,看起来是刚祭祀不久。在询问过周围的邻居以及物业之后得知,这个地方的坟头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没到清明节祭祀的时候,都有友人前来祭扫,在坟头上焚纸、摆花、摆供品等等。
得知这件事之后,诸葛女士是既惊讶又气愤,因为她说在她的补充协议当中明确提出,出卖人承诺没有重大瑕疵,亦不是凶宅。这一条正是证明了自己对传统忌讳行为的抵触,关于别墅外围有坟头这件事,卖家提前并没有告知自己,有隐瞒此事的嫌疑。
卖房人闫女士则表示,这幢别墅是从前房东手中得知,购买之后并没有实际居住使用,所以对于房屋外面有没有坟头这件事,并不是很清楚,所以不存在故意隐瞒。并且闫女士认为,这件房屋不涉及重大瑕疵,也没有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事件,房屋外围的环境不属于房屋的构成部分,所以也没有违约在先,对于原告诸葛女士所提出的解除合同和返还定金,自己并不认可。
目前,该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具体的结果还没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