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遭起诉事件始末怎么回事? 双方怎么回应

针对今日微博上有某公司自称“投资并享有《爱情公寓》全部权利”,上海高格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格”)特声明如下:

电影《爱情公寓》由“高格”基于电视系列剧《爱情公寓》编剧汪远先生的原创剧本制作,“高格”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对于就《爱情公寓》著作权及知识产权进行恶意诽谤和骚扰的行为,“高格”保留对其进行诉讼乃至追责的权利。

今天,爱情公寓官微发文称将起诉电影版《爱情公寓》出品方并要求停止上映。

爱情公寓遭起诉事件始末怎么回事? 双方怎么回应

在文中,爱情公寓官微表示“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

该官微代表的并非电视剧《爱情公寓》或电影版《爱情公寓》,而是“爱情公寓”的官方微博。简介为“IPart爱情公寓-最受女生喜爱的温馨交友社区……2008年我,我们以公寓住户的故事为原型,投资拍摄了《爱情公寓》电视剧”。

就在5日,电影《爱情公寓》还在上海举行了线下发布会,导演韦正携编剧汪远,主演陈赫、娄艺潇、邓家佳、孙艺洲、李佳航、李金铭亮相,并逐一分享电影情节发展及幕后故事。

爱情公寓遭起诉事件始末怎么回事? 双方怎么回应

根据资料,电影版《爱情公寓》的主要出品方有本片制片人兼编剧汪远为法人的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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